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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一家贸易公司购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商业店铺及车位,总价一亿多,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店铺及车位尚未交付使用,贸易公司已经把这些店铺逐步对外出售(只是签订购销合同,收取一定的款项,待房地产公司交付了并办证给贸易公司后再全额付款),房地产公司把店铺车位交付给贸易公司后,贸易公司账面记入“库存商品”,如果这样商铺车位没有卖出去,请问是否可以免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020-09-16 10: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16 10:48

同学你好 没卖出去的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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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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