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河南省 本月我要作废一张普票 发票联在我这 记账联丢了 这张发票还能正常作废吗

2020-09-14 15: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14 15:10

你好,可以正常作废的

头像
快账用户6085 追问 2020-09-14 15:13

但是我们河南省现在领发票 需要扫描验旧 或者税务大厅验旧 是不是不能通过啊 或者罚款之类的 有啥影响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14 15:20

你好,正常有发票联就可以作废,您打一下当地税务局电话,或者打国家税务总局电话1236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正常作废的
2020-09-14
实务中这个我问下同行这个是不做处理,先放着,单独保存这个记账联,正规是需要去挂失,不过这样处理人不多,。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需要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0-09-24
这个做账是按实际这个做账,这个忘记做账这个不需要做账,
2020-10-12
此纸质发票的普通发票,发票联是否给客户?
2021-04-29
您好 您这样处理正确的
2021-02-0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