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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要为一名员工承担他的19年个税,这名员工19年一共在三家公司呆过,第一家和我们没关系,第二三家全部是我们集团旗下的,现在他个税汇算清缴显示要补30万的个税,我们要算出他来我司后,因从第二家到第三家公司所产生的应补税额,就是他自己应承担的个税,最后我们公司要全部再给他,现在我是这么做的,我不考虑第一家公司,我按他来我司后不换公司,从8月至12月,应该交多少个税,然后,他实际交了多少个税,算出这个差额,是我们公司要承担的,来我司后,换公司应承担的补税额。后面两家公司都是我们家的,我们一齐承担,就是第一家不考虑,当他在此之明没有工作,来我司后,到年底,如果不换公司应交多少税,中间换了一次,税重新累计了,税就交的少了,然后这个差额,就是我们公司要给他的。

2020-09-01 13: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01 13:02

是的,就是这么个思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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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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