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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是招商物业公司,由于公司开办前期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另一公司代收代付的。现在我们要把前期的代收的物管费及租金收入收回来,把对方公司代付的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支付给对方。月末,我把这些物管费及租金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然后把税费冲销计提的税金,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表是反映不出来我已经支付了代付的税金,是不是会重复纳税?(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2020-08-21 14: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21 14:30

你好,你做账做进去就可以了,这个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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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87 追问 2020-08-21 14:34

好的吧,老师,麻烦你不用接这个问题,我重新提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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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1 14:37

我不是说我不会,我是说这个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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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税金本身不是你们应该负担的,所以你们不应该入。
2020-08-21
你好,你做账做进去就可以了,这个不会
2020-08-21
这个需要开发票吗?你之前是不是没有开发票就做了应交税费?
2024-10-16
同学你好 要做收入的哦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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