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核定率是多少这个?你这个对应核定率?
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核定18000 上个季度开票283695.45 交了709.24的税 这个税是怎么计算的
老师: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核定额度6000这季度开了7万的免税餐饮票,上不上税,上一季度10万超了1千上了税,个体工商户什么情况下要上税
是核定定额个体工商户,一个月定额5万元,这个季度开票33万,那我这个季度要交多少税费?
老师,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核定额2万,一季度开了42万普票,个税怎么算
个体户季度定期定额是84,000,但是季度开票开了95,000,这个要怎么交税呢?
我想做一个表格。 表格里可以直接查看每个月的收入,季度纳的税金。每个月的个税申报明细还有社保申报明细 还有季度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那我需要利用到什么公式这些啊,
老师,请问下总投资112万,A出资20万占股18%,B出资92万占股82%。后面新增了C出资30万,占股20%,然后A股份就是14.4%了,然后A就问112万*14.4%=161280,他出了20万,那多出来的38180去哪里了,这个怎么解释呢?
老师,请问如果企业给的工资只有花名册,没有一笔一笔勾兑,就不知道是支付外帐还是内帐,还有怎样筹划比较合理,浪费我的时间,我该怎么回复?前提是我是兼职会计
老师,1.员工个人名义抬头电话费做到管理费用要剔除吗?2.员工个人的车船,车保险,能税前扣除吗?
你好,问下本月预付一台设备配件35000元,等收到货了,该怎么做账?
老师 我是简易计税建筑业 我能抵扣进项税吗
老师 简易计税是每月都要报税吗 多久报税
老师请问根据银行日记账,销售单入库,采购入库单等生成凭证的具体操作方式是什么?
老师,个人代开的发票,哪个项目名称点数是最低的
这么写分录对吗?就这道题来说怎么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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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核定率啊
你申报界面那个有写核定率,你申报那个不是 有一个表吗,上面有核定率
如果知道核定率,这个税是怎么算呢
你这个没有这个核定率,我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学员反馈那个对应公式,这个之前学员反馈是,这个季度开票金额大于核定,这个(季度开票金额*核定率*4*税率-速算扣除数)/4这个等于你一个季度应纳税额,
没看到核定率啊
你去看下电子税务局,看这个是不是应税所得率(%)是不是5%=283695.454*0.05*5%你这边是这样出来的,
我不太明白这个算法,然后那个计税依据为什么是14184.77 就是283695.45的一半呢
你去看税种核定看这个是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是不是5%
是283695.45*0.05*5% 这个算法
这个需要去查看你们这个是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 ,这个你去参考,核定有几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5 90娱乐业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