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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外国人劳务报酬税后每月10万,如果每月分4次签合同用在不同项目,比如实验费,讲课费等,每月先预交个税按照实验费单独预交,讲课费单独预交,然后次年汇算清缴时是把上年度所有劳务报酬合并后按照综合所得计税还是把上年度所有不同项目比如实验费的合计,讲课费的合计分别按照综合所得计税?

2020-08-09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09 11:59

所有一起算 综合所得只分几类 劳务报酬就是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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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40 追问 2020-08-10 09:10

那怎么能合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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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0 09:13

你可以最开始预缴一次一交 反正年终汇算都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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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40 追问 2020-08-10 09:15

每月税后10万,一个月交那么多税,老板不得炒鱿鱼,现在不知怎么筹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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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0 09:16

你就算现在不交 年终也是一样的,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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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40 追问 2020-08-10 09:20

不是 那就不顾了 对吧 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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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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