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的话没有报关单是没有办法出口退税的,只能视同内销
两家公司,一家7000多万美金的出口税没申报,另一家6800多万的出口税,17年,当时是没有办进出口经营权的,所以没有报关单,有什么方法解决吗?不可能按照这个税率去交税吧
新入职一家小小外贸公司,只有老板和会计两个员工,成立当月没有开发票,但是出口的货物实际已经到了海关,只是还没有离境,所以出口发票不能开具,海关预录单是成立当月的日期,老板要求当月税务零申报,当月成立支做到下个月,请问这样可以吗?对首次出口退税会不会有影响?
老师好,1家有限合伙企业里面有10个自然人投资人, 17年投资一家公司股权 投资款1150万。当时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50 贷 :银行存款 1150 22年被投资单位经营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需要然后按照原价回购此股权 按照每个月返还 分12个月返还完毕。这5年内没有任何其他经营所得。 请问我22年每个月收到96万返还款,这个10个自然人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还是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 要是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请问我按照原价转让的这个之前17年投资的款可以抵扣成本么?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您好,想请教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 本公司具有进出口代理资质。有家国内生产企业委托我司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室内装饰材料),此时本公司只是进行了一个代理的业务,实际上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依然是生产企业的,所以相当于生产企业出口,用的是免抵退税的方法计算出口退税,对吧? 请问这种模式如果申请出口退税, 1.会涉及到有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环节?每个环节所需提供的单据文件资料有哪些?麻烦列一列。 2. 整个申请退税的流程,外贸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双方要配合做些什么?需准备什么单据资料? 3.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 4. 关于这种方式下的出口退税,相关税法条文规定链接或文号?麻烦也发一下
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初会报完名,交完费,发现电子邮件错了个数字,有事吗
初级会计缴费成功后发现学历和学位信息没有填,有影响吗
新开业公司资产总额为0,税务申报不能通过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可收回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6)编制2×23年6月30日甲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的可回收金额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4)计算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为该投房地产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甲公司确认租金、计提折旧和计提减值的会计分录。(S)编制23年1月1日甲公司变更投房计量模式的分录
就只有内销这一条路吗?还有没有其他的能减一点的?
这个你去税局问下可以不可以申请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