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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居民李某(独子)于2020年1月取得如下所得:(1)应发工资均为14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金"等专顼扣除为20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2)1月份到A单位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3)1月在B报刊上发表文章,获得稿酬3000(4)1月取得单位发的2019年的年终奖30000元(不并入综合所得)要求:李某应如何去申报1月的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020-06-05 17: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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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7:27

您好 个税=(14000%2B15000*80%%2B(3000-800)*70%)-5000-2000-1000-2000=17540*3%=526.2元 年终奖个税=30000*3%=900元 合计个税=900%2B526.2=14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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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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