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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张三2019年分别在甲、乙公司每月领取工资6000元、4000元,每 月减除费用5000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在甲公司扣除,假 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甲公司预扣预缴6000-5000-1000=0 乙公司预扣预缴4000-5000 汇算:((6000+4000)*12-5000*12-1000*12)*1090-2520=2280 老师 这种情况需要年度汇算清缴吗 然后这种情况现在汇算期需要补多少个人所得税?

2020-05-24 20: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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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4 20:31

你好,同学。 (6000%2B4000-5000-1000)*12*10%-2520-预交部分 就是你要补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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