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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办理和使用要求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B.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C.约定有追索权,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向受益人追索 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老师,这个题的答案是什么

2019-12-29 10: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19-12-29 11:43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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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3
2019-12-29
你好,你好这道题是选择A
2021-11-26
问题1 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者保兑行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信用证交易中,如果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或者开证行(或保兑行,如果有的话)已经确认将在到期时付款,那么议付行(一家愿意购买受益人单据的银行)会在实际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付款之前,先行购买这些单据。这个购买行为使得议付行获得了根据信用证向开证行或保兑行索款的权利。 简单来说,议付行是在开证行或保兑行实际付款之前,提前垫付资金给受益人,并以此换取单据和信用证项下的索款权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速资金流动,帮助受益人提前获得货款,同时议付行也通过这个过程赚取一定的费用或利息。 问题2 持卡人对发卡机构的这些收取不满的,可以与发卡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怎么处理? 当持卡人对发卡机构关于信用卡违约金、透支利率等费用的收取方式或标准不满时,首先确实可以通过与发卡机构进行协商来尝试解决问题。这种协商可以是关于是否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透支利率的设定等内容的讨论。 如果协商不成,持卡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投诉到监管机构:持卡人可以向当地的金融监管机构或银行业协会投诉,说明情况并要求介入调解。这些机构通常会有一定的监管权力和调解机制,可以帮助持卡人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途径: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持卡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卡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媒体曝光:在一些情况下,持卡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来引起公众和业界的关注,从而迫使发卡机构改进服务或调整费用标准。但这种方式需要谨慎使用,避免过度炒作或侵犯他人隐私。 寻找替代产品:如果持卡人对某家发卡机构的费用和服务非常不满,且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他们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产品作为替代。 总之,持卡人在面对信用卡费用问题时,应该首先尝试与发卡机构进行协商和沟通,如果无法解决再考虑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7-10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ABD对的
2023-09-26
B记载不得转让,那么D就不可以找B追索 但是保证人是可以追索的,承担票据保证责任,不因不得转让而不履约保证义务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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