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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电子税务系统里担任某公司财务负责人,没有登过该公司电子税务系统,没有报过税,如果该公司出事了,财务负责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5-04-27 08: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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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08:50

一样的要承担责任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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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主要就是承担财务方面有关的责任,肯定是财务负责人责任大一些
2022-09-23
实名认证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
2023-06-13
你好不能 不是一个人
2024-01-12
即使挂名财务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免责协议,在公司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挂名财务负责人仍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贷款还不上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财务负责人失职导致贷款无法按时偿还,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挂名财务负责人与公司签订的免责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如果公司出了问题,不排除财务负责人受影响的可能,比如公司被执行、被限制高消费了,财务负责人也有可能被限制消费。
2024-08-15
当然,法人如果兼任财务负责人,回增加责任风险,尤其是在发生税务问题时,因为难以区分责任,就会让法人承担更多的责任。 首先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这类单位需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亦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对于非上述类型的企业(如民营企业、一人公司等),虽然《公司法》未明确禁止法人兼任财务负责人,但需注意以下风险: 内控缺陷:法人代表与财务负责人属于不相容职务,兼任可能导致财务监督失效,易引发资金滥用或舞弊风险。 税务稽查重点:金税四期通过多部门数据联网(银行、工商、税务等),可能将此类兼任视为企业内控薄弱的信号,触发预警核查。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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