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还是之前的题是吧?那你说晚几天再试 如果还不行的话,找你税务局
老师,我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钢结构安装的工程,然后我们分包了出去,承包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9月25日发包单位付款,付了80万,拿钱的前提是:1.我们公司与所有务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 发包单位给的样本)2.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表,银行卡 3.发票 我们付给劳务公司哪能有80万,为了拿回这80万我们到处找人,做工资表,签合同。钱是拿回来了,可我们的帐怎么处理呢。我想了三个方案:方案1.把这些劳务人员全当成劳务公司的人,然后让他们出个代付款证明,付款证明就是工资表和发包单位付工资流水。 方案2.让劳务人员开发票。老师我的问题是:1.哪个方案处理从有利于企业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有利,还是两个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议。2.劳务派遣合同上是不是应该注明怎么结算,这样的合同结算是定好每个人多少钱,还是规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钱?
公司注册成立日期是15年11月11日,当时未办理税务因为不用开票,只是用公司名字,17年的时候在社保开了户给3名员工交了社保人员有增减社保交到现在,18年11月作税务登记,19年10月变更名称,20年11月交社保(税务征收)提示税务和社保名称不一致要求更改,20年12月找回账户密码更改税务登记上的新名字,21年1月登录提示待办事项附加税和印花税申报然后去查询了税种认定信息,现在要怎么处理 这是查询的逾期
你好老师,下面是我收到的短信,我公司是2022年12月份注册成功的,工商局已登记,当月基本户也已开户,12月份未发生任何业务,怎么上报年报呢? 您的手机号为某企业负责人或联络员的联系号码,请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并公示该企业2022年度年报,如不按时年报将被处最高1万元罚款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将会受到限制。为避免因逾期未年报而受经济处罚及信用约束,请及时年报。
老师,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交税比预缴税大,这个时候账务处理,计提的时候: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这样分录齐全吗,跟利润分配科目有关系吗? 2、我注册公司的时候租赁合同是做着10平方每月300元的房租,但是从成立到现在没有做租金支出费用,今年开始想每月做个租金费用支出,因为300元不超过500元,附件用收据(写明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名字)这样来作为凭证附件,也没有去租赁备案中心备案和缴纳租赁税,这样合适吗?还是干脆不做租金费用支出会好些?
老师您好,刚刚追问不了。我的情况是扣缴端已经删除员工近1年的收入信息了,个人所得税App也已经更新我删除后的信息了,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不显示员工有收入。但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仍然显示修改删除之前的申报信息,因为员工要办一个业务,需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没有申报收入信息,这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还显示之前的收入。我也去税务局了,税务局也表示手机端和网页端是否同步他们管不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400电话我也打了,他们也说没办法。现在已经过去12天了,我不知道怎么操作才能让网页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申报信息同步。税务局系统查我们单位,也是没有这个员工申报信息了。
老师,填报汇算清缴工资那张表时,计提的金额是50万,如果现在已经把计提的金额都发完了,实际发生额也是50万吧,那税收金额也是50万是吗
内账的应收应付跟外账的应收应付,怎么核对,主要看借方还是贷方?看那个方向是还没开票?感觉不好核对,因为一个是全额入账,一个是只入不含税金额,那我怎么核对?是对余额还是发生额!对那个方向!有点蒙圈啊!请教请教
老师,给兼职财务申报个税是按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还是不适用累计预扣法啊?
老师,公司24年12月份税局让补税,所属期是24年2月份的,12月份已经补税了,但是滞纳金于25年3月份才产生,滞纳金发票所属期是24年2月份至24年12月份,24年12月份没有做这笔滞纳金,并且已经季报,现在汇算时这笔滞纳金应该调增吗?汇算时该如何处理?
老师,我们公司进项是专票,开给我们下游是普票可以吧?
老师,我们是用工单位,每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他们再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现有一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无工会,我单位要求让其加入我公司工会。那么拨缴上级工会经费这块是由我单位连同正常员工工资一起计提2%计算,但是汇算清缴工资薪金不含劳务费,导致工会经费税收金额要小很多,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老师,内账多收4个点的税钱,计入那个会计科目?
银行短期借款入账后打入供应商账户,怎么做账?
老师,去年暂估了成本,如果发票在今年无法取得,那汇算清缴是要调增的吗?免征所得税企业会有影响吗?
2021年开具的发票,2025年没完成出口退税还能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