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看12月的贷方余额
汇算清缴里的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里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是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贷方发生额,实际发生额是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但是12月份的工资要在2021年的1月份才发放,那贷方发生额是要比借方发生额大的?那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填写呢?
23年12月的科目余额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本年借方累计和本年贷方累计的数怎么不一样?还有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的工资数据是不是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一项?
应付职工薪酬上一年的合计,是看一月份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吗,还是十二月的?
老师你好!汇算清缴职工薪酬2022年之前会计报时直接按照科目余额表写的,没有加在2023年1 月份发放的39100元工资,现在2023年应付职工薪酬借方金额大,贷方小,我要继续按照之前会计发放照搬科目余额表金额,还是把那39100减了再把2024年发放的23年12月工资加上
2024年年初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余额5万,2024年利润表利润总额是5万4,2024年四季度调整冲平应付职工薪酬(调整了其他应付款的公积金贷方社保借方,调整了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借方社保借方工资借方,调整了管理费用的社保借方公积金借方以上科目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互为借贷),2024年利润表利润总额变成是3万,这种调整可以吗?2025年做2024年1月到12月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做调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