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支付下半年房租及物业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房租和物业费用于应税项目(比如办公场地租赁、办公区域物业服务 ),当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我们 公司房租金额比较大,需要待摊,支付房租且本月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借:长期待摊费用80871.68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4043.58 贷:银行存款84915.26 本月摊销:借:管理费用-房租26957.23 贷:长期待摊费用26957.23 是这个思路吧
收到了半年房租发票并支付费用,会计分录写借:预付账款,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然后每月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可以这样做吗?
老师 7月付房租费用,房租发票也开了,专票,分录是:借长期待摊费用 2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500 贷银行存款,当月摊销房租,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长期待摊费用
老师,我公司12月付了24年Q2的物业费用及房租,会计分录:借 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发票在1月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是否可以按照以下分录做:借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行 贷 预付账款
老师,去年的房租付款了,没发票,每月已经分摊了,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制造费用-房租, 贷:其他应付款 现在开了去年的发票了,要怎么做凭证? 是借:长期待摊费用, 进项税,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制造费用-房租(税金金额)红字 贷:长期待摊费用 这样可以吗
那么请问分录是对的吗?
同学你好 是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