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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消费税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为什么不是取平均价,而且取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非常感谢!

2025-04-02 12: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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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2:14

同学,你好 这是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第三条第(六)款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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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比如7月销售本产品,7月5日销售单价10元,7月12日销售单价12元,7月28日销售单价15元,那么是按15元计算消费税
2020-08-06
你好,这句话是不对的。应该是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020-11-11
同学你好!比如换取机器   用于生产     就属于生产资料 换取消费品     用于销售或职工福利    属于消费资料的
2021-05-16
你好!消费税是以最高销售价格计税,这是因为消费税单一环节计税,而且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而针对特别商品的征税行为征税,即对教材列明的15类应税消费品计税,主要针对的是奢侈品、高耗能、不可再生资源和少部分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商品,国家实质上是不鼓励的政策,既然单一环节,那么应该就一次性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课税,以后不再征收。
2024-06-17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 A.用于抵债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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