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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签订房屋抵债协议 ,甲方是欠债方,丙方是房地产公司。乙方想要取得工程款,直接将房屋从丙方过户给了个人,由个人转款给乙方,这样的操作有税务风险吗? 应该怎么做?麻烦老师帮忙解决一下

2025-03-28 15: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28 15:06

你好,这个最后办理过户就可以,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再让你们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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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82 追问 2025-03-28 15:12

这样直接过户给个人,乙方会有税务风险吗?因为乙方没有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再销售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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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8 15:13

不会的,不需要,我们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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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最后办理过户就可以,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再让你们做
2025-03-28
您好,是可以的,没有税务风险,甲开票给丙
2023-03-28
您好! 将应收账款—丙公司转到应收账款—乙公司科目下,凭证附上乙丙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待乙把货给甲公司时,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由于对方未开票给你们,货物销售出去时,企业所得税要将这部分调增。
2020-12-23
同学你好 计提坏账也是需要调增的
2020-12-24
同学你好 这个没事的 没有哦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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