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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合作社免企业所得税吗

2025-03-28 13: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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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3:21

合作社从事部分项目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单纯从事农产品贸易活动则不能免税。具体如下: 免征:从事蔬菜、谷物等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以及远洋捕捞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收取的加工费,也可按免税项目处理。 减半征收:从事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免税:从事购买农产品后直接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需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若合作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所得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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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交叉出题):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4)企业从事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5)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6)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7)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3-07-12
是的,从事养殖项目免税
2023-08-24
你好,可以申请的, 没问题
2023-04-15
你好 是的是免税的对 
2024-01-15
你好 合作社是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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