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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在学堂上面学习贸易型外贸企业实操课程,有一个业务是这样的:购买原材料回来,然后会把原材料给加工方进行加工为成品,再发回来给我司出口,财务操作是将原材料按照原价,作价销售给加工方,然后加工成品后,加工方再开具成品发票给我们,进行出口退税,我想知道那假如我们经营范围没有销售原材料,然后加工方经营范围只是加工业务,没有销售成品的经营范围,那这种作价销售的方式要怎么实现?

2025-03-28 12: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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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2:54

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强调业务本质是委托加工。 考虑变更经营范围,使企业能合法开展相关业务。 咨询税务机关,了解现有经营范围下的税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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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入库: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退回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上边是账务处理,发出加工物资时不用开发票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需要取得发票
2020-11-02
你好!因为你是按销售处理的,第一步价格不公允(平进平出)存在一定的查账风险,看你们当地税务局是否认可
2022-04-17
你好,加工后的名称按平时叫的名称开就可以,不是必须开成铝型材。计价两种方式都可以,只要双方约定好就可以。收到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2021-07-04
你好,最终是以你们名义出口还是?是想以你们公司的名义退税吗
2022-06-17
同学你好,这个你就参照,委外加工物资处理, 出去时,借:委外加工物资-材料, 回来是,带加工费,贷:委外加工物资-材料,贷:委外加工物资-加工费,加工费和材料分开,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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