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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项目单位正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用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购买的消防设备7000多万,11月底设备到货并验收,到目前没有使用,这个款是先有财政拨给应急厅,由应急厅打到项目公司的账上,但这个款项目单位还在向应急厅申请中,相当于款没下来,没给供应商付款,供应商也没开发票,现在都3月份了,项目单位既没有入账,也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吗?

2025-03-27 11: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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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1:08

同学你好 老师不在线 这个没有发票没付款你要是想做只能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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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13

而且国拨资金指定省应急厅采购的,价款和合同金额一致,没发票就按合同价暂估计入在建工程,并计提折旧,等竣工在转固调整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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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14

可以的,可以先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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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16

你在确定下应该是见发票入账还是到货验收入账,我要给被审计单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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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23

固定资产入账应以到货且验收入库为主要依据,而不是以收到发票为标准。主要原因和入账方法如下: 入账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当固定资产到货并经验收符合使用要求,表明企业已取得对该资产的控制权,且能合理估计其成本,满足确认条件,此时就应入账 。而发票主要是税务扣除和证明业务真实性的重要凭证,不是固定资产入账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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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28

那项目单位没有暂估入账,违背了那条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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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35

这种情况不合理,项目单位没有暂估入账违背了以下会计准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设备于 11 月底到货并验收合格时,项目单位就已经取得了对消防设备的控制权,且能合理估计其成本,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确认固定资产并暂估入账,而不应以款项是否支付或是否收到发票为依据。 及时性原则: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项目单位在设备到货验收后,长期不进行入账处理,不符合及时性原则,会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依据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因此,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暂估入账,并在后续收到发票等相关凭证后进行调整。同时,对于已入账的固定资产,还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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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38

这个项目单位在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目前是在施工盖楼,这些设备是这个项目里的是国拨资金指定价购买的消防车啥的,是确认在在固定资产还是在建工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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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39

消防车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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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42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折旧都是从购入后的次月开始计提的,不想那么麻烦,也可以等次月收到发票时,按照入库单和发票一次性正确确认固定资产,只是当月确认当月计提折旧就可以了.不过这种做法稍显不妥,因为小小的违背了会计准则的规定的.这种出理也行吧,只是小小的违背了会计准则,风险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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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4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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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747 追问 2025-03-27 11:44

对税务和事务所没什么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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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27 11:56

这个是没有风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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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老师不在线 这个没有发票没付款你要是想做只能暂估
2025-03-27
项目单位到 3 月份还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合理。 这批消防设备在 11 月底已到货,虽未使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而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的消防设备属于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专用设备,不属于上述不得计提折旧的情况。同时,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 —— 固定资产》 ,除特定固定资产(如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以及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外,都需要计提折旧。这批设备显然不在不可计提折旧的范围内。 并且,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所以从会计处理角度,该项目单位应自 11 月设备到货当月起计提折旧。
2025-03-27
这种情况不合理。消防设备 11 月底到货,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从 12 月开始计提折旧,项目单位到 3 月份仍未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应尽快确认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同时积极与应急厅沟通完成款项申请流程。
2025-03-27
你好,先正常计提折旧,等款到了,摊销转向款时再把折旧转入其他收益
2025-03-27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 项目单位未计提折旧的行为不合理,需立即补提并追溯调整账务。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设备到货时间:消防设备已于2024年11月底到货,若已验收并具备使用条件(即使未实际投入使用),应于到货当月(11月)确认为固定资产。 若项目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从2024年12月起计提折旧; 若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应从2024年11月起计提折旧。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欢迎在评价里点亮小星星哦,您的反馈能让我做得更好~ 后续有疑问随时找我哦!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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