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吗 是的话发货地子公司的可以
老师好,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不同的地区,老板说根据出差的地区开餐饮发票,和哪个公司异地就开哪个公司的发票,这样可以把招待费做成差旅费,但是那个公司的人员并没有出差的报销,比如火车票或者过路费,是不是不能做差旅费的? 如果领导们在母公司买社保发一份工资,又在子公司发一份工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同时管理两家公司、给报销单签字了呢?这样工资薪金的所得税是不是要汇总在一起也由其中一个公司代扣代缴呢,还是年终他们自己去汇算清缴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国际货物运输行业(货代公司),有很多子公司,如母公司的客户在子公司的口岸出口的货物,也是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增值税免税),由于此客户在各口岸子公司都有订舱,但他统一把款支付到母公司,合同也是签订的集团版的,那是否他在子公司订舱的这部分,子公司开票给母公司确认收入,因为他把款支付到母公司,确实是子公司提供的服务。
老师,就是这边我们总公司收了款,发票没开,总公司下个月完成一般纳税人,我们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同样人做事情,可以总公司把款转到分公司,再由分公司开发票给付款单位可以不呀,因为确实也是小规模期间产生的业务。
老师,我们公司和集团是分子公司的关系,两套报表,现在有一个外汇出口销售的业务,总公司收了货款,但是销售光伏货物的运维费几百万是我们子公司付的,形式发票也是开给我们子公司的,那么销售光伏产品的出口发票是总公司开吗?因为收款是总公司,那出口退税是总公司退吗,那我们子公司的这个运维费付了,对应这个项目,收钱不是我们,几流也不通,有问题吗
是电子商务平台,外地成立了一个子公司,客服和建仓在外地
可是你们可以发货,还是要一件代发?
是二手手机回收平台,先在门店收到客户手机质检完成后邮寄给回收商,资金在平台上总公司账户代收代付
你好,那这个门店是子公司还是哪个?如果是子公司没有问题,如果是母公司就有风
货物 资金 发票 需要一致
货物和发票一致,资金因为是母公司统收统付所以是代子公司收付款,因为盈利模式本来就是收取的手续费,公司资金流量大,利润小,不想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母公司代收代付不符合规定吗?
出一个委托书可以的,你出委托书就行。委托其他的公司收款,但是不要每笔业务都这么做。
每笔业务都这样的话,就有风险。你不可能每次都出吧,一般是偶尔一次两次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