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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我家是债权人,债务人破产重组,一部分债务用股票偿还,因公司无证劵账号,由公司法人代持,法人以股票到帐当日价格转为现金直接支付给公司,这种行为公司和法人需要交税吗?公司可以直接以股票当日价格冲减应收账款吗?

2025-03-13 19: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13 19:37

您好,要交税的,法人将股票转换为现金支付给公司,实质上是股票转让行为,法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税〔2009〕59号),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应按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公司收到股票后,若法人立即将股票转换为现金支付给公司,公司需按股票公允价值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不可以直接冲应收:《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处理。公司应在收到现金时,按现金金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同时冲减应收账款。不能直接以股票当日价格冲减应收账款,而应以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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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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