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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因公司收到税局的“税收风险提示函”其中一条是“支付借款利息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查核发现财务费用中属于个人利息的部份金额已进行纳税调增处理了。请问这样就可以不用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我的模糊点是:个人利息支出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是属无票成本,但针对个人所得部份也同步需要进行代扣代缴20%个税?

2025-03-12 14: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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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4:12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啊,你即使调增了他个人的收入,也需要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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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啊,你即使调增了他个人的收入,也需要代扣代缴
2025-03-12
同学你好 这个直接做代缴的就行了
2021-08-27
2021年7月我司创业板挂牌上市,2022年进行股票分红,减半征收。即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2-05-31
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收入额=(60+20)÷(1-15%)=94.12(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4.12×15%×25%=3.53(万元)。
2022-01-12
同学你好 税金还可以收回来吗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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