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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卖房产,土地增值税有优惠吗

2025-03-06 20: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06 20:58

没有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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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283 追问 2025-03-06 21:00

扣除项目里面的评估价格,是房产交易的评估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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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283 追问 2025-03-06 21:02

个人转让房产也交土地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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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6 21:05

扣除项目的评估价格 成本评估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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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6 21:06

个人住房不交 其他的一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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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283 追问 2025-03-06 22:25

扣除项目包括旧房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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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6 22:27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 土地开发成本、费用 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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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6 22:27

加计扣除是那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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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025-03-06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旧房没有超出这增值率的 、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22-01-08
你好。 你好!之前的是看地方每个地方不同。 财税〔2019〕13号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土地增值税,看您当地的优惠政策。
2022-08-22
如果是小微企业就是减半征收
2022-10-22
你好,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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