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公司租入一栋楼后再将其中一层出租出去,是否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是我的分析: 首先,关于房产税: •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仅仅是租入了一栋楼,并没有获得该楼的产权,那么公司通常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然而,当您将租入楼层中的一层再出租时,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一行为构成了“转租”,但转租行为是否应由转租人(即您的公司)缴纳房产税,取决于当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转租并未导致产权的实质转移,且原房东(业主)仍在缴纳房产税,转租人可能不需要重复缴纳。 • 发票与房产税的关系:即使业主给您的公司开具了发票,这并不意味着房产税已经得到缴纳。发票是交易双方结算款项的凭证,而房产税是产权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种。因此,不能仅凭发票来判断房产税是否已经缴纳。 其次,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根据税法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租入的土地(即楼层所占用的土地)的业主已经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公司作为承租人通常不需要再次缴纳。但是,如果业主未缴纳该税,税务机关有权向实际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征收。 • 转租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类似,转租行为是否会导致转租人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取决于当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转租并未改变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从法律角度讲,仍然是原业主),那么转租人可能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们公司又租了旁边的两层楼门店,我们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完了,还没去税务变更,租赁合同是2层的合同,我们把一楼转租出去了,那税务核定增加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2层的,还是1层的?
我们单位的土地是租赁政府的,按年交租金这样子,然后在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和办公建筑物用于经营生产,属于制造业,没交过房产税,老板认为我没有房产证为啥要交房产税,现在是我们厂房有一部分被租出去了,对方单位要求开租赁费发票,一旦开了租赁发票,税务就应该可以稽查出来,我们需要补缴房产税,我想有啥政策文件能说服老板把这个房产税给交了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租的个人的房子,个人没有去代开发票,那我们公司已经对公打款了,这一款费用做纳税调增就行了是吧?我们公司就不用再交房产和土地了?
老师,我们是房地产公司,一共修4栋高层,现交房一栋楼,那我收到4000万房款,并开发票。老师,那我现在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不是不用填收入和支出,企业所得税按照毛利0.15算出来填在表一第四栏,老师。不够的再把前面几年的亏损弄出来就可以了,老师
请问老师,我们单位租用一家单位的大楼 ,因为这家单位是外地的,增值税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需要在沈阳缴纳,原来一直由房主公司给我们转钱,我们去税务局代缴税,现在想问一下我们可不可以从房租中扣除税款代房东缴税,然后我们这边按步骤入帐
车辆保险里的车船税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老师请问为异地园林工程提供劳务,预缴时是以合同价还是合同价扣除人工工资后余额交增值税??
老师您好车辆保险的车船税一直都是计入保险费里的,没有单独计入税金附加里,原因有:保持利润表附加税金和增值税申报表一至,有些车辆可能不是名下的,如果还继续计入到保险费里会有什么影响呢
您好,车辆保险发票里的车船税可以和保险费一并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里吗?不太想单独列到税金里,这样做也是可以的吧
根据章程规定,股东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但股东将资金汇入公司账户后,因未提前通知会计,公司会计挂在了往来科目,发现差错后,会计又通过后期结转,将这部分挂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这样处理合规吗?后果是不是由货币出资变为了债权出资?然后需要修改章程将货币出资修改为债权出资?还要变更工商登记,是不是需要这么麻烦?
建筑行业分项目核算增值税,如果有留底,不能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增值税,如果没有留底,是不是就能准确算出每个项目未交增值税。这样理解对吗?
郭煜宏老师讲的电商财税核算处理课程还有吗
24年,我们做成本做了400万,但是整年进项抵扣抵扣了500万的成本。现在账面还有100万的原材料,但是因为进项抵扣多了,增值税税负低,这种情况怎么办?
老师您好,车辆保险发票备注栏里的车船税一直都和保险费合并计入了管理费用保险费里了,问题不大吧
老师,受托加工存货成本为什么不包含受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这部分成本放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