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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先分后税” 原则,合伙企业有利润或收到分红后,先分别计算每位合伙人的份额,当月就产生纳税义务。对于A合伙企业来说,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自然人合伙人,A合伙企业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代扣代缴税款并办理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收入,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5-03-01 21: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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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21:09

先分后税,他是合伙企业,有自己的盈利 先分配,按照占比缴纳生产经营所得,然后再分红给个人。分红给个人,不需要交税了 如果是企业的话,直接分红给企业,企业需要正常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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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1 21:10

如果是合伙企业投资其他的公司得到的分红,这个不需要交生产经营所得分红给个人交20%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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