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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环保行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2025-02-28 21: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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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21:11

您好,有的,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减按15%税率征收,还有投资额抵免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燃气等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增值税即征即退70%) 还有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有机肥、污水处理费、再生水销售等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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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12 追问 2025-02-28 21:13

完全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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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28 21:14

哦哦,上面哪一条咱看不明白呀,就是一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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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12 追问 2025-02-28 21:14

我们是商贸公司的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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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28 21:15

您好,能说一下我们具体的业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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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12 追问 2025-02-28 21:16

就是从厂家拿货卖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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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28 21:17

哦哦,没有优惠的哦,如果是小微企业有:6税2费减半,所得税税率5%,这些通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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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的,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减按15%税率征收,还有投资额抵免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燃气等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增值税即征即退70%) 还有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有机肥、污水处理费、再生水销售等免征增值税)
2025-02-28
你好 节能环保行业是国家大力鼓励提倡的行业,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方面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节能、环保税收政策包括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三项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规定: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此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文件执行。   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文件确定。     (三)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二、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05号)文件规定,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三、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四、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2019-12-04
你好 ● 2021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2022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3-11-16
你好,小规模的可以减半的
2021-07-08
你好;   比如说参考 :1、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       2、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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