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我们是商业管理公司,出租房屋和物业管理,收公摊能耗,电费,房子不是我们的,对外出租有商铺有公寓类型的 问题一,公摊能耗是合同里约定的,按每间每月收取固定金额,这个之前我们问过税审,税审意见是我们主营是9个点的租赁,可以依据主营,公摊能耗收入按9个点收取,我们开票也是9个点开的这个没问题吧 问题二我们有收电费,开具13个点销售货物发票,可是我们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13货物销售额那里是灰色的填不了,13的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是蓝色的,是为啥尼?这家单位2年之前是个餐饮公司,后面改为商业管理公司,有些项目刚运营,售电这块都9月才有开票 问题三租出的商户筹开期间有收取商户装修水电费,现场管理,垃圾清运费用,都是未开票的,当时账上确认收入是按去掉9个点来算的,这样对吗?不对的话,应该按哪个来,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账怎么调整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家新开的餐饮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的问题是: 财务没来之前,3个多月的时间里,公司对外开了29万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几乎一点进项发票也没有。 这种情况下,能否用采购食材的时候的二联单啥的,做为类似进项发票入账啊? 如果可以,这个有限额要求吗?
老师,还是刚刚那个问题没有问完,这个挂靠业务说是元月几号就开票给对方,但是现在成本都没开来,我也不想在12月份做暂估成本了,就把2021年度全部当成筹建期了,等到元月10日的样子开票,因为这个一开始材料等费用挂靠方已经自己支付给供应商了,那等发票来了后我做账是要挂在股东代垫支付吗?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供应商。借:应付账款――供应商,贷:其他应付款――××股东吗?,等收到收入后,我要付把这收入通过这个股东账户转出去给挂靠方吧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是这样的,我刚刚去个医疗耗材企业工作,企业有进销存和独立的财务软件。现在入库商品当月不一定取得发票,发出去的商品不一定都开销售发票。因为商品很多我想这么做可不可以。每月收入按开出的发票确认收入申报纳税,入库按取得发票做库存商品,结转成本时按开出发票商品的出库金额结转成本。老师,如果按发出商品确认收入的话我工作量太大了,当月核算未开票收入,次月得对应上月未开票做冲会,而且月月冲暂估商品,心里乱麻一样。
进销存做出库的价格就按成本价出库可以吗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次月按对账后开了发票的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贷发出商品,是这个意思对吗
是的对的,是这个意思,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