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是900,000×10%
某企业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万元。2019年年末该企业税前利润为54万元,其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按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万元。若该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某企业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万元。2018年年末该企业税前利润为54万元,其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按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万元。若该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2018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某企业201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万元。2015年年末该企业税前利润为54万元,其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按补亏后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万元。若该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201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则该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A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40贷:盈余攻击40B借:本年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贷:盈余公积40C借:本年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贷:盈余攻击50D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贷:盈余攻击50
13.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该企业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万元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专票开10万,普通发票开了25万,需要按35万缴纳增值税吗?还是普票不用交纳没有超30万,只缴纳专票?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B表)中,成本费用率占比过高
采矿权使用费的账务处理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B表)中,成本费用率占比过高
老师,全盘账指的是哪些
老师,是不是其实月底点击那个结账其实就是收入,成本,费用,自动结转到本年利润了的,老师上课的时候为了课程要求给我们讲解的所以吧结账功能关闭了的,意思是我现在用这个快账软件做实操结账功能开放就不用做了那几笔了的,所以如果我手动结转凭证又点结转功能,相当于做了第二次结转,就是你说的我是在做年度结转了的,所以就是出现了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所以资产负债表中得未分配利润和利润表中用的净利润不一致对那
房地产公司向购买人收取逾期支付房款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 政策文件是依据什么文件
老师公立幼儿园的账怎么做?
老师!固定的房租,租车费。每月月底需要计提吗?
老师,企业开始使用财务软件时选择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业务业务发展后升级成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可以抵扣了,财务软件建账时选择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又修改不了了怎么办?
不对吧老师那不就是90000了
我是这样理解的,先用税前利润 100 万元减去亏损的 10 万元,因为是用税前利润弥补,然后再乘以 25%,得到 22.5 的税额,然后再用税前利润 100 万元减去这个税额,得到 77.5。但是我不明白这个 77.5 还要不要再减去这个亏损的 10 万,还是说直接把它拿来乘以 10%,还是说要减去这 10 万?
就是说最后在提取盈余公积金的时候,我要不要把那个 10 万减去之后再乘以 10%?还是说直接乘 10%?
我写错了 (900,000-900,000×25%) × 10%忘了考虑企业所得税 计提盈余公积也是按照弥补亏损之后
老师,我还是不太懂,我在计税的时候不是已经把我这个亏损减了吗?为啥最后还是要减 10 呢?这个道题不是用税前利润弥补吗?
你那个是计算的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是按照净利润-以前年度亏损之后再计提 不是企业当年的利润
老师,你的意思就是我这个税前利润交完企业所得税之后,剩下的净利润已经不是这一年的净利润了,这个净利润要把之前的亏损的减掉,然后再乘以 10% 来提取盈余公积。
老师是这样子计算
对的 是的 是这么做的
老师就是我这个税前利润弥补,我扣除了亏损来计税后续交税算出净利润时还要把亏损真正从资产里扣除吗因为之前扣除是用来计税
没看懂你说的 90万*25% 这个就是计提的企业所得税 从真正的资产扣除是啥
老师我明白这个税的计算,但我不明白在净利润算出来后还用不用减去当年的亏损再乘10%来提取法定盈余,我就是好奇我在计税的时候已经弥补亏损了,最后还需用净利润减吗,还是说前面的只是计税,而亏损还未真正扣
需要以前年度年度的亏损计提盈余攻击 减去以前年度不是当年度
所以老师这道题在计税的时候,用税前利润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后面算出来的净利润还要减去当年的亏损,然后再来计提盈余公积,对吗?
也就是说税前利润弥补完以前亏损在计提盈余公积时净利还需要再减去当年亏损吗?
用当年的净利润-以前年度的亏损计提盈余公积,他是按照这个来计算的呀, 当年的净利润是多少?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