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发放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也就是1月要申报24年11和12月两个月的工资合计。
老师,11月的工资12月发放1月份申报个税,现在有员工离职,要求12月工资要在今年1月份申报了,不想跨年申报,这样就是1月份申报时把11月和12月的工资加一起申报就可以了吧?
老师我想问一下,2022年年终奖在1月份发放,为什么在2月份才申报,还有我1月份是发12月份的工资,那么现在1月份,个税系统所属期是12月份,申报的是11月份工资,那么在2月份,个税系统所属期是1月份,申报的是12月份工资,那就是2月份申报的是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
老师,我们10月和11月份工资,12月一起发放。申报个税还是12月份申报10月份工资表,1月份申报11月工资表吗?
老师,10月份的工资12月份发放的,意思是11月份没有实付工资,那我申报11月份的个税怎么申报呢?是零申报呢?还是按计提的申报呢?如果11月零申报了,在12月份实付了10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那在1月份是要报2个月的个税吗?
有个员工这个月发放11月份工资,现在离职发放12月工资,这个个税怎么申报?申报一次,还是12月份的工资放到2月申报?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11月和12月工资都是4000,那么现在合并申报时要交个税了
嗯,是的,主要是之前24年12月需要零申报,跨年了。25年的个税汇算需要到26年才做,才能退税。如果之前你们的工资没达到6万了/年,1月申报的时候会提示一次扣除6万,这种情况的也不需要交税。
是年终入职的,不能在1月一次性扣除的
是年中入职的,不能在1月一次性扣除6万
该交税交税吧,主要是时间节点不太好,做好解释工作,明年个税汇算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能退回的。
如果当事人不想交税呢?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再说这个工资已经发放了,个税怎么处理?
那就是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了,如果不幸被税务局查到了,至少处于税款的3倍罚款。我也很理解你的工作,都是这么过来的,不给他们代扣个税申报被查住了是我们的责任,代扣了又有阻力。你们工资已经发放了也没扣个税,那1月就只申报12月的工资,然后3月份的时候只通知必须参加个税汇算清缴的人,让他们自己手动修改工资薪金总额,加上11月工资4000。对于那些补税不超400和工资总额不超12万免于汇算清缴的人,就不用管他们了。
这个月只申报12月的工资,然后个税汇算时候这个人修改自己的工资总额就行?
嗯,那个是需要参加个税汇算清缴的人才手动修改工资薪金总额,加上11月工资。对于那些免于汇算清缴的人,不用管他们了,因为即使填了可能也交不了税。这个处理方法已经是最大程度弥补之前说的那个合并申报了。
公司就这一个人,年中才开始发工资,属于免于汇算清缴的情况
只要他符合免于汇算清缴的情形,那就只申报12月工资,这样处理不存在漏报少交税的情形,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了。
符合免于汇算清缴的情形,那如果只申报12月份工资,那么1月份发放这两个月的工资,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你们11月和12月计提工资了么,还是什么时候发放工资什么时候计提工资。如果是后者,就记入1月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摘要就只写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不写时间月份)然后做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个记入25年的工资薪金8000纳税调增,25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再纳税调减8000。
就是账可以按照实际发放记入25年的人工了,但是税前扣除还是按照实际年份扣除,该调增调增,该调减调减。
如果都计入25年1月份,汇算时候不是应该先调减后调增吗?
还有这个人一直没有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现在是2月份申报上,那么申报1月份个税的时候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就是2月才填信息,能从1月开始扣专项附加扣除吗
对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调减,我那个意思是工资薪金增加。不能,只能从2月开始扣除,1月已经过去了。
什么时候发放工资什么时候计提工资,这种情形,如果1月合并申报交个税的话,这个账务又该怎么处理呢?
个税申报不就是实际发放了才申报吗?账上处理不应该是发放是计提,接着直接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为0,难道是每个月还要先计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有个余额?
工资就是应该月末计提下个月发放的,应付职工薪酬会有余额。计提工资跟个税申报没关系,计提了不一定发,但是迟早会发的,计提工资就是先把这个月的工资费用按照计提数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不跨月不错配。
工资是这样计提的话,个税系统是按实际发放申报的,那这样账上不就和系统申报的产生了差异了吗
允许有差异的,个税申报按照个税法,我们记账按照会计准则,它们本来就有税会差异,所以才有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个工作,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还没发,那么计提的工资费用是那么纳税调增的,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