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需要申报个税吗
如果兼职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兼职人员个税直接按照工资薪金计算即可。
如,某兼职人员本月获得工资5000元,那么其需要交的个税就是:(5000-3500)×3%=45元
而如果该兼职人员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其个税就是按照劳务报酬进行扣缴。
如,某兼职人员本月获得收入5000元,公司有帮你代扣个税的义务,公司需要帮你扣缴的个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1 - 20%)=5000×(1 - 20%)=4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20%-0=800元
也就是说,同样是5000元收入,如果按照劳务报酬计算,该兼职人员所需要缴纳的税款比职工需要缴纳的税款多了755元。如果收入越高,其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
兼职的临时工的个税如何扣缴
有些公司会与兼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报酬。会计处理上按临时人员工资造表发放,企业所得税方面按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按工资薪金扣缴。
而有些公司与兼职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兼职人员的工资就需要按照劳务所得来进行报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九条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只要企业聘用的临时人员与企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应属于工资支出;如果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则不属于工资性支出,应按临时劳务支出处理。
临时工需要申报个税吗?如果兼职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兼职人员个税直接按照工资薪金计算即可。如果单位与临时工是劳务合同关系,应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