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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报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合伙人的工资剔除后,在申报的时候只有经营者一个的信息其他合伙人的信息不能添加吗?

2025-01-24 18: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1-24 19:03

同学,你好 你有截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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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19:04

就是汇算清缴年度申报那里只有经营者一个人的信息,没有其他合伙人,之前其他合伙人是在工资薪金里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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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19:06

这里,只有经营者一个人的信息

这里,只有经营者一个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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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19:06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有限合伙企业账号密码登录——界面顶部点击“经营所得”——季度申报选择“预缴纳税申报”,年度申报选择“年度汇缴申报”——“公共信息”处点击“修改”,填写当期的收入及成本费用信息并确认——依次点击下方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并填写收入、五险一金等金额(不领工资的合伙人不需要填写五险一金数据)——所有人信息填写完成后,全部勾选,点击上方“提交申报”按钮,反馈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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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19:09

没有对应的合伙人 【单位信息】→【申报管理】→【投资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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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19:11

那么合伙人之前1-12期间申报了工资的,也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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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19:12

同学,你好 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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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19:14

那之前交了的个人所得税就不用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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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19:15

同学,你好 对,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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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19:18

那申报经营所得年度的时候,可以把合伙人每月30%的律师办案费填报吗?还是每人每年只能扣减6万,30%在申报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的时候不允许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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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19:20

同学,你好 可以填报30%的办案费用的,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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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03

老师添加合伙人这里,没有添加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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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20:05

同学,你好 有截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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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05

请你看看

请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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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20:14

同学,你好 你这些经营者,没有信息采集吗??你是选择其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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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16

对,采集的时候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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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19

原来是个人所,后来变更了合伙所,会不会是税务局那边没变更才会这样?

原来是个人所,后来变更了合伙所,会不会是税务局那边没变更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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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20:22

同学,你好 信息采集的时候,投资信息写了吗?? 刚才系统设置里面,你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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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28

没有,我在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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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20:34

同学,你好 嗯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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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48 追问 2025-01-24 20:34

多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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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4 20:44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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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有截图吗?
2025-01-24
你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工资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确实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进行计算和缴纳。然而,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合伙人的工资需要被剔除,然后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来分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所得,这部分经营所得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普通合伙企业年底分红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025-01-22
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律师事务所的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增或调减后,变为“纳税调整后的所得”。如果有以前年度亏损,则需要先弥补这些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合伙人,计算得出各合伙人的经营所得。 2.计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在减除费用、专项附加(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后,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计算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3.申报流程: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进入系统后,点击【生产经营】,选择预缴纳税申报或年度汇缴申报(平时每月申报在预缴纳税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填写申报表,包括公共信息和合伙人个人的收入、费用信息等。 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申报】。 1.关于合伙人申报: 所有合伙人都需要按照其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不仅仅是负责人。 如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变化(如有人离职),需要更新投资者信息,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1.注意事项: 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与其工资薪金收入是不同的,前者是基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后者是基于雇佣关系。因此,在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区分这两种所得。 如果合伙人以工资形式从律师事务所取得收入,这部分收入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收入申报综合所得,而应计入经营所得中。
2024-05-20
你好,每个合伙人的都需要申报
2024-03-29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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