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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一般纳税人,制造业,在河南,我们这边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加盟公司,总公司在山东,由于我们这边公司刚成立,生产车间还在建,所以公司采购原材料,放到山东总公司去生产,请问这样做违规吗?谢谢老师

2025-01-23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1-23 11:16

税务方面 增值税:采购的原材料由河南公司采购并转移到山东总公司,增值税上可能涉及视同销售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虽然总分公司独立核算,但移送货物用于生产也有视同销售的风险,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所得税:对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一般是就地预缴,总公司汇总清算。在这种原材料采购和异地生产的情况下,要准确核算各自的成本、收入等,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预缴。 财务方面 成本核算:河南公司采购原材料的成本要准确核算并记录,转移到山东总公司生产时,要明确原材料的成本转移方式和金额,确保双方财务记录一致。 往来核算:总分公司之间应建立清晰的往来账目,记录原材料的移送、生产费用的分担等情况,以便准确反映双方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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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252 追问 2025-01-23 11:27

我们现在是河南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物流直接发去山东,河南公司原材料入账缺少入库信息,无法入账,我现在记的是: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进项 贷:银行存款 山东公司那边材料入库时我再转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 贷:在途物资 这样入账行吗?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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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3 11:29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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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252 追问 2025-01-23 11:33

那山东那边是不是就做一个入库记录,不需要做入账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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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23 11:37

嗯 非独立核算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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