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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工资申报了工资薪金,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把合伙人的工资剔除后,按占股比列分摊收入后成本,申报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吗?那申报个人所得税以后,合伙人可以直接分红不用在缴纳分红的个税了吧?

2025-01-22 20: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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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20:43

你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工资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确实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进行计算和缴纳。然而,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合伙人的工资需要被剔除,然后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来分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所得,这部分经营所得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普通合伙企业年底分红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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