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性民营康复医院需要交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法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之后,政策开始变化:国税发[2012]5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008年1月1日以后,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2008年1月1日前这部分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是不是说,之后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了呢?是不是20008年开始对医院征收所得税呢?不是这样的,之后要经过免税资格认定,财税[2009]1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免税条件的,能够继续享受免税资格.资格有效期为5年,(5年后又出台了免税认定文件,财税[2014]13号).
综上,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常合法经营,按非营利性单位准确财务收支,按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是一直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除非打着非营利的招牌,暗中取的超越范围的收入,才有可能被征收相应税费.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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