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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1-06-18 08:11 来源:快账

导读: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通常来说针对企业消费品的消费税征收应该是分为是否可以按照固定期限来征收,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可以按照固定实际来征收的.如果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来征收,可以按次数来征收的.其他相关的资料请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希望对你们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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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相关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就介绍到这里了,其实大家都知道企业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应该是按照固定期限来征收的,具体的期限在上文中都有介绍,另外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的可以按照次数征收消费税.在这里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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