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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地方税务局监制发票还能用吗

2019-10-21 21:16 来源:快账

导读:一般情况下,区别两种发票,主要看发票上盖的红章,国税发票是指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地税发票是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不是收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那么客运地方税务局监制发票还能用吗?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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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地方税务局监制发票还能用吗

地方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不能使用了。营改增以后,公路运输属于增值税业务,属于国税业务,监制属于国税。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通用类发票,即《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及《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过渡期从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客运地方税务局监制发票还能用吗

  税务局紧急通知!今天起,这些发票不能再使用,拒绝报销!

  根据《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全国统一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2018年12月31号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再用了!会计人收到了一定要马上退回去,否则你要倒贴钱。

  税务局紧急通知,这些发票将不能用了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非常明确,国地税合并后将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客运地方税务局监制发票还能用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年68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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