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费可以全额列支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展会费能否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
展会费凭正规发票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营业费用--展览费).
均可税前列支,国税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审计,会议费不用附明细,展会费要明细表.也合公司大小,销售费用的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少的国税也不要.只报附表1-9就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
第十四条 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
税前列支也称税前扣除,其中的"税"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就是可以是所得税前利润中抵扣的费用.由于会计法和税法存在了某些方面的差异,会计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认定口径不相同.
比如说企业受行政处罚3万元,会计税前利润是80万,但税法上认定的应交所得税的利润(税收上称应纳税所得额)不是80万元,而是80+3=83万元,这3万元就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所以要加上去一起计算所得税.
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谓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等.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同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因此,企业需准确判断资产损失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相关条件,准确进行税前扣除.
促销费可以全额列支吗?小编认为这个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大家要知道促销费中销售折扣和销售额是不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全额列支,关于税前列支的具体概念小编也给大家做了分析,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