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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和厂家怎么开票

2020-05-16 09:40 来源:快账

导读:发票是销售业务连接税务和会计做账的关键环节,不管什么情况下的哪个行业在开具发票的应用上都是必须要注意的,如果把握不准怎么开发票都是有问题的,下面小编就通过本文的资讯带领大家看看做为经销商和厂家怎么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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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和厂家怎么开票

答:1、经销商自己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向税务局领用增值税发票自己开具.

2、凭税务登记证向当地主管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经销商和厂家怎么开票

经销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怎么开发票?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因此如果应税行为发生在4月30日之前,开票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是在4月30日前还是5月1日后来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属于前一种情况,即使实际上是5月1日后才收到货款,也需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况,则应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如果纳税人在4月30日前提前收到了货款,仍然应按照原税率开票.

例如:C公司约定向D公司赊销货物,D公司在4月30日前付款,但D公司因某种原因在5月1日后才付款,则C公司仍然应按原税率开具发票.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税法规定于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只要开票人在4月30日前已经发出了货物或提供了服务,就需要按照原税率开票,不再考虑实际收款时间的问题.

对于经销商和厂家怎么开票的内容其实并不难,如果是有资质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的厂家当然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普票,如果没有资质的话还可以通过在税务申请代开为购买商品的对方开发票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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