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一次付息利息怎么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二、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 <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有可能在借方>
三、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 <有可能在借方>
到期一次付息利息怎么税前扣除?因此就算利息是一次性付清,但它一样可以分期来扣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只要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关于利息跟企业所得税扣除的关系或的条件,如果财务还有疑问,就可以来网站与老师一对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