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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

2020-04-16 07:21 来源:快账

导读:金税三期之后我们发现以前可以用的很多避税方式都不好用了,通常情况下经过各种比对少交增值税的情况还是非常少见的,可事无绝对,如果出现了少交的情况,自己或者被查账时发现了就要补交,为大家分享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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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

答:补交上年度的增值税会计分录的做法为:

一、本年度正常的补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二、以前年度查账补交,查补增值税会计分录:

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查补转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补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

补缴税款怎么计算缴纳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补缴上年度增值税分录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除了次年的一月才申报上年最后一个月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是需要跨年交税之外,笔者不建议大家存在漏交税款的情况,非但对企业的信用产生影响,还会负担实际的因为迟交而需要交的滞纳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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