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消费的信用卡手续费可以开发票吗
答:2017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1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了银行卡产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流程,有效解决了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之间相互开票的问题,提升了业务处理效率,显著节约了产业整体的运营成本,为营改增政策在银行卡产业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
由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系统连接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掌握各成员机构的清算数据,此次《公告》中的开票方案采取的是以银行卡清算机构为枢纽的开票方式.
具体方式为:
收单机构以其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商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卡机构以其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清算机构以其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发卡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单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清算机构从发卡机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发卡行服务费,一并计入清算机构的销售额,并由清算机构按照此销售额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顾客不要发票怎么办?
1、可以不开具发票,但在与客户交易并确认收入当期依法进行申报纳税;
2、向客户明确,如确定不需取得发票,日后将不予补开(以防日后开具发票金额与申报数据存在差异而解释的麻烦,以及免去滞后开具发票的解释说明).
顾客消费的信用卡手续费可以开发票吗?自从2017年以后就可以了,这个困扰了很多人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答,针对不同的情况由哪个机构来开,公告也说的很清楚了,再发生手续费时就可以合法索要发票了哦,了解更多内容请锁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