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答:(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不论你所在的企业是不是受到了出口订单的影响,企业免抵退税计算也都是外贸会计需要掌握的,除了正确的计算这些税金还要了解每个不同的免、抵、退之间的名词含义,等到疫情过去这些正常的业务以及退税申请还要按步就班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