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所得税扣除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四条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因此,请纳税人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内部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研发阶段,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期末;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根据支出项目设置折旧费、租赁费、材料费、化验费、动力费、合作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费、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薪资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等三级明细科目.
(1)研发阶段
会计处理原则:费用化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期末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开发阶段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费用化(同研究阶段处理)
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资本化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无形资产确认时,不影响会计利润
什么条件下研发费用可以资本化?
1,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实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物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研发费用才可以计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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