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成 立 工 会 组 织 程 序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都应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根据女职工人数的实际,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
一、进行宣传发动。以必要形式,向全体员工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成立工会的意义,提高职工对要入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加入工会的自觉性。
二、发展会员(其中老会员重新登记) 。新入会的要填写《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和《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会员登记造册。企业员工只要承认工会章程,本人自愿申请,经筹备小组批准,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外籍员工(不含外籍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只要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加入工会,但离境时要收回《会员证》。已经是会员但会籍不在本单位的,要与筹备小组进行入会重新登记,确认其会籍。制定会员花名册(见附件六),与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一并上报。
三、递交建立工会的书面报告 。申请建立工会的单位以书面请示(见附件二),向企业所在地[市、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或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工会提出建立工会,上级工会按《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批,并给予是否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
四、成立工会小组、车间、部门分工会
发展会员后,可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以部门或车间成立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以便于管理和开展活动为原则,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或分会主席。
五、选举会员代表
(1)做好选举工会会员代表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工会会员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上级工会建会意见,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简称“三委”)的组成情况,本届工会任期时间,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并附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名额分配如下:
会员在101人至2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30%;
会员在201人至5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
会员在501人至1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
会员在1001人至5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10%至5%;
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5%。
(2)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六、酝酿“三委”委员候选人
工会“三委”委员的候选人应推选为代表。协商产生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为双数,实行差额选举,新建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会员人数较多的工会,副主席可设2-3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工会也可不设副主席。
25人以下的基层工会,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
200人以下,设委员3-7人;
201人至1000人的,设委员7-15人;
1001人至5000人的,设委员15-21人;
5001至10000人的,设委员21-29人;
10000人以上的,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候选人数应大于实际当选人数5%以上,以便进行差额选举;
经费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为单数,实行等额选举。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1人。除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以外,其他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能同时兼任工会委员会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建议名单为单数,实行等额选举。凡有女职工1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够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一名。女职工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由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兼任,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基层工会,经民主协商,推荐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
(5)“三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须经民主推荐和同级党委同意。同时要向上一级工会协商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并同时提出经审委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人选的名单一并上报。
七、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
在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大会可邀请董事长、厂长(经理)、党、团组织及上级工会领导等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工会成立大会。
代表大会任务。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其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分工一般设有:组织委员、生产委员、劳动保护委员、宣传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生活福利委员、财务委员等。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的产生,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分别选举产生。
十、履行报批手续
大会结束后,及时将选举结果的书面请示(见附件四)及《会员花名册》(见附件六)呈上一级工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