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收据可以 普通收据可以不行
老师好,我这里是个体户,按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报税,9月15号办的营业执照,10月10日做的税务登记,那是从明年的1月开始申报今年第四季度个税生产经营所得的还是现在也要申报第三季度的呢个税生产经营所得呢?如下2张图。 我们主要是销售红酒和烟还有茶叶的,已经购买税控盘和领电子发票要开票的,那我们是按查账征收还是双定征收在交税上会有优惠些呢? 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中,我们的成本费用是按实际的开支扣除,还是这些费用都是要有发票才能作为有效开支进行扣除呢?还有经营者的固定扣除是多少呢?像专项扣除中的子女养育金这些都是要有凭证依据的还是随意填写呢?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给别人别人可以抵扣的税款是要交的吗?还是季度销售额不到30万也可以免税呢?
老师您好, 我想请教关于全盘会计的每月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是不是如下列所示: 1. 每月根据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系统做相关的记账凭证,月底会自动出相关的报表 2. 每月在航天开票系统或者将来的税务UK系统开销项发票,月底导出销项发票清单 3.每月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广东),进行进项发票勾选认证,然后打印认证进项发票清单 4. 每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根据相关的金额先填写纳税报表,再纳税申报,后缴费就完成 5. 每月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人个所得税 以上就是每个月全盘会计人员需要处理工作的流程吗?是否理解正确,是否有需要补充的,麻烦老师请教一下,十分谢谢!
1.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了一个用以缴纳税款的专门账户,除此以外,与乙银行没有其他业务关系。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2)A注册会计师在函证应收账款时,未在询证函中列示账户余额,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息,以应对应收账款高估的错报。(3)对于甲公司的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仅函证关联方交易的交易金额。(4)被询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甲公司,甲公司将其转交给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信封完整,并未显示有打开的痕迹,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回函是可靠的。(5)鉴于对60%其他应付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未发现错报,A注册会计师推断其余40%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也不存在重大错报,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应结合填列账户理解,如果填列数据,企业的应收是对方的应付,
老师,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交税比预缴税大,这个时候账务处理,计提的时候: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这样分录齐全吗,跟利润分配科目有关系吗? 2、我注册公司的时候租赁合同是做着10平方每月300元的房租,但是从成立到现在没有做租金支出费用,今年开始想每月做个租金费用支出,因为300元不超过500元,附件用收据(写明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名字)这样来作为凭证附件,也没有去租赁备案中心备案和缴纳租赁税,这样合适吗?还是干脆不做租金费用支出会好些?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生产各种日用家电产品,按月缴纳增值税纳税。假设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发票均已通过勾选认证。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每笔业务的涉税会计分录,并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023年9月企业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5)9月19日,收到某企业退货一批,该批货物系2020年7月份售出,因不符合购货方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本月予以退回,货物已验收入库,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全部款项33900元已退。(6)9月20日,修理本单位机床,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修理费2500元,增值税325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票尚未通过认证。(7)9月22日,为新修建厂房,购进一批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税款130000元。(8)9月23日,该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一批,已知该批产品成本价120000万元,不含税售价200000元,增值税金26000元;同时收回同类旧产品作价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