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计算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会计利润总额 = 产品销售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 权益性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产品销售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营业外支出 = 6000 + 800 + 30 + 40 + 100 - 4200 - 356 - 320 - 500 - 220 - 250 = 1324(万元) 接下来,分别分析各项需要调整的项目: 1. 国债利息收入 30 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 新技术的研发费用 138 万元,可以加计扣除 100%,即再扣除 138 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38 万元。 3.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销售收入 = 6000 + 800 = 68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 = 80×60% = 48(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 = 6800×5‰ = 34(万元) 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 34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0 - 34 = 46(万元) 4. 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 40 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 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 1324×12% = 158.88(万元) 实际捐赠 90 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无需调整。 综上,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国债利息收入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权益性收益 + 业务招待费调增 = 1324 - 30 - 138 - 40 + 46 = 1162(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1162×25% = 290.5(万元)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生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3)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4)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6)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7)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生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3)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4)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6)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7)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生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3)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4)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6)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7)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生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3)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4)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6)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7)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生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3)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4)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6)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7)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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