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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建筑行业有这个文件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5 号):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发票开具时合并编码选择 6120000000000000000,货物和劳务名称选择建筑服务预收款

2024-12-12 10: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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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0:21

你好,稍等,我给你找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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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59 追问 2024-12-12 10:23

百度找到,不是那个原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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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2 10:38

这个文件号不对 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不再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了,只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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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2 10:40

即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预收账款时不必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选择分类编码:612“建筑服务预收款”。但如果建筑企业在预收账款时开具了征税发票(增值税专票或普票),则产生了纳税义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中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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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59 追问 2024-12-12 10:42

老师,是应该2017年58号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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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2 10:43

对的,是的 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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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59 追问 2024-12-12 11:03

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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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59 追问 2024-12-12 11:06

老师好,您现在发我这个文号,是针对“建筑行业预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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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2 11:06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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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59 追问 2024-12-12 11:06

嗯,我自己去整理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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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2 11:07

可以的 可以整理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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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稍等,我给你找一下的
2024-12-12
建筑服务发票需要备注项目名称和地点。
2022-07-12
您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4-05-21
同学你好!这个政策还适用,目前没有新政策。
2022-07-06
第一个不可以适合小规模,你符合第一个要求的。 第二个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已预缴的增值税按照这个来计算。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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