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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A公司搞促进销售转介绍活动,介绍成功每人奖励500元,同属于一个集团的B公司,C公司员工都有参与。活动结束,A公司支付B公司店长5万元,支付C公司店长10万元,由店长再支付给对应参与活动的员工。请问A公司支付的这15万元该如何入账呢,有几种方案? 如果报个税的话,最终拿到的奖励不是A公司员工,但同属于一个集团,应该按什么项目报个税呢。 如果是做销售费用的话,没有发票如何入账呢, 还有其他方案吗?

2024-11-26 14: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26 14:18

同学您好,方案1:奖励现金给BC,由BC开具发票给A,提供了信息服务。方案2:统计BC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奖金,个税系统录入劳务报酬所得。方案3:可把奖励现金变成奖励卡券或实物,获取发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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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68 追问 2024-11-26 14:27

老师,个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提供劳务合同吗,个税按兼职员工,报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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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6 14:37

同学您好,按兼职员工申报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税没有规定必须签订合同,但需要劳务报酬方代开发票后,A公司才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否则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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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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