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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税务申报表里,是资产负债表是按照重分类填写提交,还是不是重分类提交。按照重分类预收账款很大呢

2024-11-22 22: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22 22:27

可以按照重分类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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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83 追问 2024-11-22 22:28

这个可以自己选择吗?也就是可以按照重分类也可以不按照重分类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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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22:29

当预收账款余额过大时,可以通过及时处理账务、分析账龄、与合同条款相符、退款冲账、预收账款转费用、坏账处理、预收账款冲应付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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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22:30

分析预收账款的账龄,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的预收账款,需要做视同销售,计提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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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83 追问 2024-11-22 22:32

你的意思,预收账款做视同销售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规定年限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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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83 追问 2024-11-22 22:34

预收账款怎么转费用?怎么做坏账?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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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22:35

新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根据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 各地对此也有延续以前政策的处理规定,如:《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第七条关于应付账款、坏账损失的确认问题规定,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超过三年以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经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可在支付年度税前扣除。超过三年是指合同到期后的下一年度起的连续三年。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9]20号)第十一条关于长期挂账未付的应付账款核销的有关问题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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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22:36

按照这里的说法,一般情形定义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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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22:42

给税务局报送的报表为科目重分类后的财务报表。 重分类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好地反映经济主体的实际财务状况,可以把有关的财务信息放在一起,把相关的财务项目编入一个项目类别,让财务报表更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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