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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2024-11-22 13: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22 14:08

您好,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1)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2)出租方收取的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属于“贷款服务”,而不属于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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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79 追问 2024-11-22 14:11

老师,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那就是不能开票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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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14:13

您好,是的,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实质是资产抵押获得融资款,不能开发票,不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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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79 追问 2024-11-22 14:14

那就是也不涉及所得税,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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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14:16

您好,出租方收取的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承租方出售资产获得融资款支付的利息是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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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79 追问 2024-11-22 14:17

还有,老师,售后回租到期后,承租方付款一定的金额给出租方,这个金额涉及到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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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14:23

您好,付款方是扣除方,不涉及交税。收款方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免(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再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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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79 追问 2024-11-22 14:24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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